16.5 溫室氣體減量措施

我國1990年每人每年CO2排放量為5.5公噸,與OECD國家的12.1公噸相比,還有大段距離,同時,僅佔全球的0.5%,與我國人口比例相當。按照已有之趨勢預測,我國要到公元2015年時,排放量才會到達OECD國家1990年的人年均排放量(表16-2表16-2 圖16-10圖16-10),因此,我國尚不至立即受到國際壓力。然而,做為國際社會一份子,我國責無旁貸,應配合國際環保大勢,共同為穩定全球氣候變化努力。

概略言之,我國對溫室氣體的抑制措施主要將著手於石化業、塑橡膠及造紙業等部門,加速淘汰能源過於密集的產品製程,發展技術密集及高附加價值的產品製程。另方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變工業結構,推動全民能源教育,及節約能源宣導,鼓勵採用有利「節電」、「環保」等綠色產品。

對於溫室效應所產生的危害,國際上採取兩種防治方法,一種是對已造成或預期將造成之災害採取各種因應措施,稱之為適應行為(adaptation),另一種則是設法減少,或預防CO2的產生,稱之為緩和措施(mitigation),兩者雙管齊下,相輔相成。然而農、漁、牧、工業、水利、海岸各部門因其特性不同,所受到的影響各異,因此有不同的處理策略和因應之道。目前各部門的基礎資料及因應模型尚不完備,因此亟需建立各部門的監測系統,以利各部門作恰當的研判、預警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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