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 綠色經濟

古典經濟學曾視環境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免費財(free good),及至近代,環境經濟學家開始將環境視為一重要之生產要素,並提倡給環境定個「價錢」,讓污染者與所有者能協商出一個交易環境的合理價格。古典經濟學視土地、勞動及人造資本(man-made capital)為三種生產要素,而新古典環境經濟學(neoclassical environmental economics)則將土地擴大為環境資本(environmental capital),與人造資本、人力資本鼎足而三,形成一套分析的架構(蕭代基,1993)。

近年有所謂「綠色經濟學」的提出(例,Jacobs, 1991; Postel, 1992),倡議在上述之三種生產基本要素-土地、勞動及人造資本之外,再加入一項社會組織資本(social and organization capital, SOC),並將其他三項成本的定義略作修正:

*人類資本(human capital):強調「人力」的健康、智識、技藝及動機(motivation)。

*將土地成本擴充成為生態資本(ecological capital),或自然資本(natural capital)。

*人造資本(man-made capital)保持不變,或稱製造資本(manufactured capital)。

綠色經濟特別提出的社會組織資本(SOC),指的是地方社區,商業團體、工會乃至國家的法律、政治組織,到國際的環保條約(如海洋法、蒙特婁公約)等。他們認為,這些社會組織不止是單純的個人的總合而已(1+1≠2)。無論那一種層級的組織,會衍生出其個別的習慣、規範、情操、傳統、程序、記憶與文化,從而培養出相異的效率、活力、動機及創造力,投身於人類財富(或福祉)的創造。也因此,社會組織成為創造財富的一種新的資本。在這個意義上,近年推動國際環保活動及可續發展成效卓著的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NGO)的角色特別受到重視。

環境資本(自然資本)包括所有自然環境的存量及其再生系統。環境資本的存量受到兩個相反因素的影響:(1)環境污染因素,(2)知識與技術的進步。污染會降低環境資本的存量及其提供服務的生產力,而知識與技術則可促使新資源之發現與利用,或對現有資源做更有效率之利用,而增加環境資本的存量及其單位生產力,例如,新技術能節約能源,回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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