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人類與自然的互動





 

14.1 氣候變遷相關的自然災害

一般而言,自然災害指的是地震、山崩、海嘯、海水倒灌、颱風、乾旱、洪水等自然界變化對人類社會的衝擊。它們造成人類生活的不便、財產的損失、生命的喪失、自然資源的流失。這些現象的發生大多十分突然( 除了乾旱 ),持續時間也大多十分短暫。它們的威力及影響是人可以立即察覺的。此一觀點是由人的觀點以及人生活的時間尺度出發。事實上,在地球的整個生命史中,上述的變化只是地球系統演化過程中種種變遷的一小部份,就如同快速的天氣變化之於緩慢的氣候變化( 以人的時間尺度而言 )。

地球的大氣、海洋、地質不斷的在變動,不斷的改變地球生物生存的環境,也因此不斷地影響生物的演化。在地球三十多億年的生命史中發生過五次物種的大滅絕,Gribbin夫婦在「生而為人」一書中指出氣候變遷可能是物種大滅絕的原因。這些氣候變遷則是由大陸漂移、隕石撞擊、火山爆發、日地關係等已知及未知的因素造成的。譬如,板塊運動形成東非裂谷,人類的祖先為了適應新出現的草原,演變成直立猿人。他們認為氣候變遷使得人類的祖先在短短三百萬年演變成今日的人類。不幸的,這些氣候變遷對某些物種而言,則是致命的打擊。又如,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六千多萬年前,由於隕石撞擊地球,大大改變了地球的氣候,包括恐龍在內的75% 物種因而滅絕。其中一個理論認為,直徑可能只有10公里的隕石進入大氣時,產生大量的熱及一氧化氮,後者不但破壞平流層的臭氧,更溶於水形成酸雨。隕石撞擊地表,造成森林大火,產生許多微粒飄浮在大氣中,造成全球冷卻。初期的熱浪、臭氧含量減少、酸雨及後來的全球冷卻,都不利生物的生存。另一個理論甚至指出由於海溫急速升高,可能產生許多超級颱風。

其他因素造成的氣候變遷也影響生物的生存。譬如,印度板塊撞擊歐亞板塊推擠出今日南亞地區高聳的地形,阻隔了來自南方海洋的水汽,形成了今日的戈壁沙漠。近二百萬年來,冰期與間冰期不斷的交替出現,不斷改變生物的生存環境,對當時的生物而言,也是一種自然災害。新仙女木、小冰河期對人類而言,何嘗不是自然災害。在小冰河期前移居格陵蘭的維京人,因為無法適應日漸寒冷的氣候,終至整個族群滅亡,就是個明顯的例子。1960、70年代非洲的嚴重乾旱則是另一個現代的例子。這些自然災害發生的速率,以人的時間尺度而言,極其緩慢,但是以地質年代而言,只不過是瞬間的變動。這些古氣候的例子告訴我們,自然災害自古以來,一直以各種不同的速率不斷的發生。因此,我們推論現在及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仍須考慮整個氣候變遷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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